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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1-07-07
4月15日上午,盐亭县人民政府在卫生局四楼会议室召开红十字会灾后重建及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参加会议的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何玫、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马丽春、卫生局副局长黄秀琼、教体局副局长龚剑、红十字会副会长黄春梅及剑河乡人民政府、玉龙镇钟沟村、两河镇白虎村、剑河乡砚台村、云溪镇南街居委会、乘风驾校与红十字会援建的10个卫生院、9所学校、麻秧乡胜利村等38人。
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何玫主持,县红十字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黄春梅宣读了县红十字会(2011)10号《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及博爱文化宣传的实施意见》文件。马丽春常务副会长通报灾后重建及基层组织建设检查情况、安排灾后重建及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卉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对红十字工作的自豪感、责任感、紧迫感,不断学习宣传红十字基本知识,扩大红十字会工作的知晓面,深入开展有声有色的红十字活动,正确处理红十字会工作与本单位中心工作和日常工作的关系,进一步完善灾后重建项目工作,要按时、按进度、按程序搞好灾后重建,严把质量关、资金使用关,保质保量的完成红十字会援建的灾后重建项目。
会议强调:
1、各单位要认真领会县红十字会、教体局、卫生局、县团委联合发文与盐红会〔2011〕10号文件精神,未成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单位要在5月1日之前,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会员大会,成立基层组织,并完善相关软件资料;已成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单位要在博爱文化建设和开展红十字活动上下功夫。
2、要根据马丽春常务副会长的讲话内容,查找我县灾后重建及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不足,按照红十字会的要求全面地、保质保量地完成完成灾后重建和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任务。
3、教育、卫生部门和相关镇乡要支持、督导、关心、检查本部门或辖区内红十字灾后重建及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县红十字会要做好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4、要认真传达并落实陈卉县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完善红十字会援建项目灾后重建工作,把好事做好、做实、做出成效;按时成立各地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不断开展红十字知识宣传、博爱文化传和敬老爱幼、扶困济贫、互助互爱、乐于奉献、人道博爱、爱心捐赠、健康教育、卫生救护培训等丰富多彩的红十字基层组织活动,为我县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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