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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9-15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是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负责,委托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组织实施,协同全国各级红十字会和定点医疗机构执行,专项救助0‑14周岁确诊先天性心脏病且需要手术治疗的中国籍儿童。
一、申请方式
1.在本网站人道救助指南页面下载填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儿童资助申请表》;
2.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及其监护人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户口簿无法证实监护关系的,须提供申请人出生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监护关系证明原件;
3.病情证明材料:须提供三个月内病情医学检查报告单(超声心动图报告/心脏彩超报告等)和诊断证明书(须含有先天性心脏病或先心病字样)复印件;
4.家庭情况证明材料:非农业户籍须提交家庭情况说明(加盖居委会或街道办一级红章,模板见附表),并附申请前12个月父母双方工资流水,用于判断自负医疗费用是否对家庭造成灾难性医疗支出;
5.以上证明材料另附,与本申请表一起申报。如需留存请自行复印备份。
二、办理流程
向县级红会递交申请资料 → 各级红会逐级审核资料 → 中国红基会评审公示 → 寄发《资助告知书》 → 患儿家属递交回执发票 → 向受助人拨付资助款
三、资助标准
1. 家庭自付1万元(不含)至1.5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5千元;
2. 家庭自付1.5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1万元;
3. 家庭自付2万元(不含)至2.5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1.5万元;
4. 家庭自付3万元(不含)至3.5万元(不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2万元;
5. 家庭自付3.5万元以上(含3万元)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3万元。
复杂先心病患儿需多次手术、且已获得一次资助的,在完成第二次或第三次手术、提报相关资助材料后,可予补充资助。最高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3万元。
四、绵阳市红十字系统申请“两病”救助联系点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儿童资助申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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